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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早上,上班的时间大概过了一半,温斯顿离开办公室到厕所去。

灯光明亮的长走廊里只有他一人。突然走廊的另一端有人出来,朝他这边走。黑发女郎!自那天晚上在旧货店门口遇见她后,已有四天没碰面了。她走近他身前时他才注意到她的右手悬着一条纱带,颜色与制服一样,因此刚才看不出来。准是她操作制造小说情节的万花筒机器时受伤了。在子虚科内,这种事常会发生。

离温斯顿差不多四米时,黑发女郎迎头摔了一跤,痛得尖声大叫。她一定撞到右手的伤口了。温斯顿停了步,她也半跪着站起来,脸色惨白,两片嘴唇看来更红润了。她乞援地一直望着温斯顿,但看来惶恐的神色比痛苦的表情还要明显。

温斯顿的心情一时难以分析。站在他面前的不正是要置自己于死地的敌人吗?另一方面,她也是人哪,受着痛楚的折磨,说不定骨头已经断了。他已本能地上前要扶她了,刚才看着她吊着纱带的手坠地时,好像自己的身体也感到疼痛似的。

“有没有摔伤?”他问。

“没关系。我的手臂……一会儿就没事了。”

她说话的声音有点颤抖,好像心脏跳个不停。脸色实在苍白得很。

“你没摔断骨头吧?”

“没有,真的没事,只痛了一阵。”

她伸出左手给他,脸色已开始恢复,看来好多了。

“没关系,”她又说一遍,“只是肘子震荡了一下。同志,谢谢呵。”

说完她就继续朝她原来的方向走,脚步轻快,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。此事从头到尾,也不过短短半分钟。面部不露任何表情,已成了大家本能的习惯。再说,他们刚才站的地方,正好是电幕前面。话虽如此,刚才温斯顿说不定露出一两秒钟惊奇的神色,因为他伸手扶那女郎时,她塞了一点什么东西给他。这准是她有意塞给他的。那东西很小,平平扁扁。他走进厕所时,就把那东西塞进口袋,用手指捏捏,原来是一张折成方块的纸!

站在尿池前面时,他设法把这方块在口袋里打开。一定是字条之类的东西。他几乎忍不住要进抽水马桶间打开来看,但最后还是忍住了,因为他知道这是愚蠢不过的事。如果你要指出一个电幕眼在二十四小时内都看着你的地方,那就是抽水马桶间。

他回到小室坐下,把那纸片随便地丢在桌上的一大堆文件上,然后戴上眼镜,把录音书写器拉到面前。等五分钟,他心里说,最少五分钟!他的心忍不住怦怦地跳动着,幸好他正在处理的文件是例行公事,订正长长一串数字,并不费神。

不管纸上说的是什么,总与政治有关就是。他能猜到的只有两个可能。一个可能是他一直担心的事:女的是思想警察。他想不通思想警察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去传达命令。看来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理由吧。如果这猜想是对的,那字条说不定是恐吓信、面谈的通知、要他自杀的指令,再不然就是要诱他进去的一种圈套了。想到第二个可能时,他激动得难以自制。那就是:这字条不是思想警察交给他的,而是一个地下组织的密件。这么说,兄弟会真的存在了!而那黑发女郎就是会员。当然,这想法荒谬绝伦,但他手上捏着字条的刹那,想着的正是这个。他开始推想其他的解释和可能性,还是两分钟以后的事。即使现在他的理智告诉他这字条不是什么地下组织的密件,而是思想警察的处决令,他还是不肯相信的。他不断盼望的还是那个悖乎常理的可能性最后变成事实。他的心怦怦跳着,费了一番气力才不让声音发抖,把订正的数字对着录音书写器念出来。

他把处理好的文件卷起,投入气筒。从厕所回来到现在,已过了八分钟了。他调整了眼镜,轻轻地叹了口气,又把另一堆文件拉近。那女郎塞给他的字条,就在这堆文件上面。他把它摊平,上面是三个不太工整的大字:

 

我爱你

 

他吓得瞠目结舌,竟忘了把这犯罪的证据随手丢在思旧穴。到他清醒后快要投进去时,还忍不住要再看一下,虽然明知这举动会让人怀疑他为什么对这字条发生这么大的兴趣。他要弄清楚究竟有没有看错。

那个上午剩下来的时间再难做什么事情了。要在电幕前面隐瞒你兴奋的心情,比集中精神去做无聊的差事还要困难。他觉得腹中好像有火球在滚动。到闷热、拥挤而又嘈吵的食堂吃午饭更是活受罪。他本来希望独个儿吃完就走,谁料偏遇到柏森斯这大笨蛋,一屁股就坐在他旁边,他的汗臭几乎掩盖了碎肉汁的气味。话匣子一开就说个没完,说的都是有关仇恨周筹备的事。他讲得特别热心的,是他女儿所属那个探子团为这活动特制的老大哥面具,据说有两米宽。更要命的是在喧哗的人声中,温斯顿没全听懂这家伙在说什么,因此得三番五次地要他把无聊透顶的话重述一遍。这其间他只匆匆地看过黑发女郎一次。她在食堂远远一角的一张台子前,旁边还有两个女孩子。她好像没有注意到他,而他再也没有往那边瞧了。

下午的一段时间就比较好过了。午餐回来后气筒马上就传来一份得费相当心机处理的文件。即使把别的东西搁在一边先办这事,也得花好几个钟头。温斯顿的任务:一个显要的内党党员有问题了,他得伪造一连串两年前的生产报告,使这内党头子名誉扫地。这正是温斯顿的看家本领,因此两个钟头内他埋首工作,居然没想起黑发女郎来。但工作完成后,她的面孔又在他脑海出现了。他多希望能够有一个独自沉思的机会,好好地把这事情的发展想一番。今天晚上他得去公社中心,因此在食堂又一次胡乱把肚子塞饱后,就到那边报到去了。他参加了形式庄严无比但内容愚不可及的所谓“小组讨论”,打了两局乒乓球,灌下几杯杜松子酒,听了半小时的演讲。演讲题目是“英社与棋戏的关系”。连他的灵魂也闷得要出窍。可是今天晚上是他平生第一次没想到要开小差。自看到“我爱你”三字后,他求生的意志突然加强,冒小小的风险他也认为太不值得了。一直等到二十三点钟他回家睡在床上后,他才真正找到沉思的机会。在黑暗中,只要你不做声,电幕也看不到你,你就安全了。

要解决的是个实际问题:怎样才能与那女郎联络和安排约会?现在他不再怀疑她是引诱他入圈套了,因为她塞字条给他时,情绪激动,这不是装得出来的。显然她怕极了。谁不怕呢?要不要拒绝她的追求?他想也没有想过,虽然五天以前他才动过要用石块砸破她脑袋的念头。这些都无关紧要了,他想着的是她赤裸青春的胴体,一如在梦中所见。他曾经把她看作和其他的人一样,一脑袋谎言与仇恨——一肚子冰块!一想到自己说不定会失去她,失去那洁白的少女胴体,心头急得发热。他最担心的倒是如果他不能马上跟她联络上,她就会改变主意了。但要跟她接触,谈何容易呵。这等于在棋盘上给人将死后还想再跳一步。你走到哪里,电幕眼跟到哪里。事实上,看了字条后的五分钟,什么可能跟她联系的方法都一下子掠过脑际,只是这个时候他才有时间逐一检视一番,犹如审视楼上摆着的一堆工具,看看哪件合用。

不用说,今天早上那种“邂逅”的方式不能重演了。如果她在记录科上班,那比较容易办。子虚科在这栋大楼的位置,他实在模糊,再说他也没有借口到那儿去。如果他知道她住在哪里,知道她的下班时间,也许可以想办法在她回家的路上“巧遇”一次。但如果要在真理部门口等她出来再跟她回家,那就危险了,因为在门口闲荡会引人注意。通过邮局写信给她呢?那更不用考虑了,因为所有信件都经检查,这已成公开秘密。事实上今天的人已很少写信了。有什么消息要转达的话,那你去买一张上面早已印好各种日常用语的明信片,把合用的句子勾出来就是。即使要写信给她也办不到,因为他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。最后他决定还是在食堂跟她联络最安全。如果能有机会碰到她一个人吃饭,只要台子在食堂中央(也因此离电幕远一点),只要四周的人谈话的声音不断,只要上述这三种条件能够持续半分钟,那么,他就有把握跟她交换三言两语。

此事发生后的一个星期内,他简直坐立不安。第二天午餐时间,她一直到温斯顿听到上班信号响起要离开时才出现,看来她掉换了晚一班的班次。他们碰面时眼色也不交换一下就各走各路。第三天,她在平常的午饭时间出现了,但一来她坐的台子靠近电幕,二来她还跟三个女孩子在一起。这以后她整整三天没有出现,害得他好像患了一种特殊的敏感性,浑身脆弱紧张,不但一举一动觉得痛苦,就是跟人说话或听任何声音都变成难以忍受的折磨。梦中他也无法忘记她。那几天的日记一片空白。如果还有些微安慰的话,那只有在工作时间碰到需要他特别花脑筋的任务,使他暂时忘记这黑发女郎。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?他毫无头绪,又不能向人打听。她可能蒸发掉了,可能自杀,可能调到大洋邦另一边去。但更可能是她改变了主意,决定躲避他。

第二天她出现了,臂上的纱带已除,只是手腕上裹了一条胶布。他兴奋之余,忍不住正眼看了她好几秒钟。接着的一天午饭时,如果不是一个不速之客突然出现,他差点就有跟她说话的机会。他到食堂时,她一个人坐着,台子也不靠近墙壁。时间尚早,食堂里还没有几个人。排队吃饭的行列节节上前,可是温斯顿快到柜台时停住了,因为前面有人抱怨说还没有拿到糖精。到他拿到盘子,移步到她的方向时,她还是一个人坐着。他一边漫不经心地走着,一边打量着她附近有无空台子。她与他的距离只有三米了——还差两秒钟就大功告成。一个声音在后面招呼他,他装着没听见。“史密斯——”声音喊得更响亮了。躲不过了,他只得向后转。原来是一个叫威尔舍的傻头傻脑的年轻人,笑着请他到旁边的空位子坐。他跟这金发青年并不熟,可是他不能拒绝。人家既跟你打了招呼,你怎可以弃他不顾走去跟旁边无伴的女人坐?那太显明了。他只好笑着坐下。威尔舍对着他傻笑。温斯顿突生幻觉,看到自己用鹤嘴锄朝他的傻样子锄去!黑发女郎的台子一下就坐满了人。

但她一定注意到他的举动了,说不定已了解他的用意。第二天他提早来,果然,她已在那儿,在昨天附近的台子前一个人坐着。排队时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甲虫类的小块头,手脚灵活,两粒多疑的小眼睛在坦平的脸上滚来滚去。温斯顿在餐盘盛了食物转身要走时,看到甲虫人一直往女郎的方向走,自觉希望又落空了。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空位,但温斯顿从他的外貌可以看出,这甲虫人顶会照顾自己的利益,因此准会选最空的台子坐下。温斯顿跟在后面走,心头重得像铅块。除非他能单独面对她,否则什么计划也没法实现。前面突然轰的一响,只见甲虫人四脚朝天,餐盘舞汤如飞碟,咖啡和肉汤在地板上汇成两道小川。甲虫人挣扎起来后狠狠地瞪了温斯顿一眼,他心中一定以为这是后面跟上来的人的恶作剧。幸好他瞪瞪眼就算了。五秒钟后,温斯顿终于坐到女郎的台子来,心还扑通跳个不停。

他并没有正面看她,只默默地把餐盘上的饭菜放到台上来,马上就开始吃饭。当务之急就是马上跟她说话,否则别人就坐到旁边了。可是他实在担心得很。从她塞条子给他到现在,已有一个星期了,她可能已经改变主意。不,她一定已经改变主意。这种事不可能成功的。在现实的人生中,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。如果不是这时看到耳朵长着长毛的诗人阿普福思,一瘸一拐地托着餐盘踱来踱去找空位子坐,他说不定一句话也不敢开口。阿普福思对温斯顿满有好感,如果看到他旁边有空位子,准会坐下来。能够采取行动的时间,大概只有一分钟。温斯顿和那女郎默默地低头喝着扁豆汤。温斯顿开始喃喃说话。两个人仍然是低着头忙着吃东西,就靠着一呼一喘的空当儿,面无表情地交换了下面几句话:

“什么时候下班?”温斯顿问。

“十八点三十分。”

“在哪儿见面?”

“胜利广场,靠近纪念碑。”

“到处都有电幕。”

“只要有一大堆人,就没有关系。”

“用什么暗号?”

“不用。除非你看到我四边都围着人,否则别接近我。别盯着我。只要站在我附近就行。”

“什么时间?”

“十九点。”

“好吧。”

阿普福思没看到温斯顿,他在别的台子坐下来了。黑发女郎匆匆吃罢,就走了。温斯顿燃了一根香烟。他们没再说一句话,而两人虽面对面地坐在同一张台子前吃饭,居然瞧也不瞧对方一眼。

温斯顿十九点前就到了胜利广场。他在老大哥铜像的支柱附近走着。老大哥的目光瞧着南边的天空凝望,因为在“一号航道战役”中击败欧亚敌机进犯,就在那方向(前几年,进犯的敌机是东亚国的)。老大哥铜像对面的一条街上也有一个骑着马的雕像,大概是英国名将奥利弗·克伦威尔吧。十九点零五分,她还没出现。温斯顿不觉又担心起来。她不来了,改变主意了。他信步走到广场的北面去。呀,这是圣马丁教堂,就是当年钟声吟咏“你欠我三法新”的地方!他因自己有这种识别能力而微感得意。就在这时,他看见她了,在纪念碑下念着(或假装念着)一份贴在柱子上的招贴。他不能走近她那边,人潮还未出现呢。这儿四边的墙壁都装有电幕。幸好不久就听到了左边传来一阵吆喝声和隆隆的汽车声。女郎迅速地绕过纪念碑下的狮子铜像,跑向涌来的人潮。温斯顿也跟着跑。他一边跑,一边听着旁人喊着叫着的话,才弄清楚原来有一批欧亚国的俘虏要在这里经过。

一下子广场的南边已挤满了人。温斯顿平日虽然看到人潮就朝相反方向走的,此刻一反常态,拼了命地向人头挤拥的地方钻。几乎伸手就够得上那女郎站的地方了!只可惜前面有一对看似夫妇模样的无产者,两人块头大得如日本的相扑勇士,严严实实地堵住他的过路。温斯顿只得侧着身子,光着肩膀,拼了九牛二虎之力穿过这道人肉屏障。他的内脏快要被两个肌肉结实的屁股压得粉碎了,幸好挤了没多久,出了一身汗,终于杀出重围。黑发女郎就在他旁边,两人紧贴着肩膀,两眼直视前面。

一队大卡车在前面经过,车上四个角落都有手执冲锋枪、面无表情的卫兵站着。卡车内就是个子矮小的黄种人俘虏,穿着褴褛的绿色军装,挤在一起蹲坐着。他们忧郁的蒙古人种的脸朝向车外,但一点也没有显得好奇的样子。车子偶然颠簸一下,你就听到当啷当啷的响声,因为俘虏都戴着脚镣。一卡车一卡车忧悒的眼睛从温斯顿前面经过。女郎的肩膀和胳膊紧贴着他的,面颊也靠近得几乎可以让他嗅到她的气息。一如她在食堂时所表现的当机立断能力一样,此刻她马上把握形势,用同样毫无感情的声音,嘴唇动也没动似的呢喃着。卡车声和人声一下子就可以把她的声音掩盖。

“你听不听得到我说话?”

“听得到。”

“星期天下午走得开吗?”

“可以。”

“那小心听着,别忘了。你去帕丁顿车站——”

接着她就告诉他要走的路线和方向,周密得如军队部署一样,令他吃了一惊。坐半小时的火车;出车站后左转;走两公里;到了上面缺了横梁的大门,进去;越过田野小径;穿过杂草丛生的巷子;走过矮树中的小道;看到长着苔藓的一株倒在地上的枯树……仿佛她的脑袋里面是张地图!最后她问:“都记得吗?”

“记得。”

“你先左转,再右转,然后再左转。那道门上面缺了一道横梁。”

“记住了。什么时间?”

“十五点吧。可能你要等我一下,因为我从另外一个方向来。真的记清楚了?”

“不错。”

“那马上离开我。”

其实不用她说他也知道,只是目前实在无法抽身。卡车还没过完,观众还是百看不厌的样子。刚开始时有人“呸”声不绝,但这仅是几个党员的行为,而没多久他们也自动停止了。现在大家只是好奇。外国人,不论是从欧亚国来的或从东亚国来的,都是新奇的动物。除了以囚犯的面目与人相见外,他们根本不会在大洋邦出现。即使这样,你能够看到他们的机会也不多,总是短短的一瞥一瞬而已。他们的命运也没人知道,其中一些以战犯的罪名处了绞刑,其余的就失踪了,大概是下放劳改营吧。蒙古人脸形的俘虏已陆续过去,接着出现的看似欧洲人,脏脏的,满面胡子,显得筋疲力尽。他们的目光从长满短须的面颊上方向温斯顿这边投来,有时给人一种奇异的炽热感觉,但一下子又消逝了。俘虏卡车快过尽了,在最后一辆卡车上,温斯顿看到一个脸上须发斑白的老人站着,双手交叉在胸前,好像早已习惯了这种束缚似的。该是他和女郎分手的时候了。在最后的一刹那,趁着人潮还在围着他们的时候,她摸到了他的手掌,迅速地捏了捏。

他们手捏着手的时间,顶多不过十秒钟,感觉却似永恒。就在这短短的时间内,他已熟悉了她手掌的细节——修长的手指,整齐的指甲,因干粗活而磨出来的掌心硬皮,还有手腕部位的细嫩皮肤。他虽然没看到,但这么抚摸了一下,已感觉到好像亲眼看到过一样。就在这时他想起了一件事:他不知道她的眼睛是什么颜色。褐色吧?但黑发的人的眼睛通常是蓝色的。他不敢转头去望她,太危险了。在人肉屏障内,他们紧握着手,直视前方。他看到的不是女郎的眼睛,而是须发斑白的那个老俘虏神伤的眼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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